有关2011年度“海外名师项目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编辑:发布日期:2013-04-07

 

各二级学院:

    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,根据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部署,从2011年起上海市设立“海外名师项目”。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进行,现将2011年度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请各二级学院仔细阅读附件中有关“名师申报”工作的指南及其附件,做好申报准备工作;

    二、如二级学院有符合申报条件的“名师”,请于10月5日前与校办(外事办)取得联系,并初步填写申报材料;

    三、校办将汇总整理申报材料并挑选1-2个项目于10月31日前报市教委国际交流处。如该项目获得教委批准,将获得专项经费支持。

    校办联系人:杨冰  电话: 64870020转1610分机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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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9-13